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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农委联合市“263”办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
来源:生态处     时间:2017-06-12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 [ ]


   为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,6月1日—6日,市农委联合市”263”办,对全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进行专题督查。
   督查组集中听取了各辖市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,翻阅了相关台帐资料,并对禁养区已完成关闭搬迁任务的养殖场进行了随机现场抽查。从督查情况看,5月份各地进一步加大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力度,工作成效明显。截止5月底,全市完成禁养区养殖场(户)关闭搬迁718家,完成总任务的90%,其中句容市、扬中市、京口区已全面完成关闭搬迁工作,丹阳市完成率达到99%。但通过督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:一是部分辖市区关闭搬迁进展不快,如润州区、镇江新区分别完成关闭搬迁任务的52%、22%,总体进度滞后;二是个别养殖场禁养措施落实不到位。润州区1家已经关闭养殖场未完全拆除养殖设施。
   针对督查情况,市农委联合市“263”办下发了督查通报,并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:一要加快推进禁养区关闭搬迁工作。未完成的辖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宣传引导力度,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。二要认真落实关闭搬迁补偿政策。各地要组织开展禁养措施验收工作,可由各辖市区农业部门牵头,财政等部门参与,对设施拆除情况进行逐个验收。根据各地制定的资金补偿政策,对验收合格单位及时发放到位。三要全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。各地要建立禁养监管长效机制,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,责任到人。对已关闭搬迁、未拆除圈舍的养殖场,要在场区醒目位置公示监督责任牌和监督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严格实行基层网格化监管模式,行政村(社区)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,镇(街道)要定期开展“回头看”,防止已关闭养殖场恢复生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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